人物 | 美國越野奇才Jim Walmsley

愛燃燒 於 04/08/2016 發表 收藏文章
(原文來自:iranshao.com)

一年來在美國參加越野超馬比賽,沃姆斯利都是所向披靡——直到西部100這場“滑鐵盧”。

如果您讀過《西部100最年輕冠軍安德魯米勒》一文,就會知道這位20歲大一學生之所以奪得這項世界最古老的百英里越野比賽的桂冠,只因比他領先1小時左右、眼看就要大幅刷新賽道紀錄的沃姆斯利(Jim Walmsley)在第90英里跑錯路,白白痛失好局,最終僅獲得第20名。

這真是對中國古代名言“行百里者半於九十”(《戰國策》)的最完美註解。
不過,第一次跑百英里越野就能有此驚人表現,26歲的沃姆斯利雖敗猶榮。正如《WSER西部一百 這才是越野賽始祖應有的全部》所指出:
引用前90mile的表現足以讓Jim獲得所有人的尊敬,Ryan在推特中用‘Flying’形容Jim的表現。賽後Scott Jeruk也電話Jim表示了安慰和喜愛,要知道在美國越野圈能接到SJ的電話,就如同接到奧巴馬的電話一樣。SJ隨後在Ins上也po出一張當年西部賽道上的自己和今年的Jim的拼圖,看來SJ後繼有人。今天的Facebook也全是對Jim的各種好評如潮,風頭遠遠高過冠軍小哥。Jim Walmsley——2016西部100的無冕之王。
美國越野新霸主
其實在這次百英里首秀之前,沃姆斯利就毫不諱言:自己的參賽目標,就是打破賽道紀錄!
沃姆斯利的實力,讓外界對他的話深信不疑。西部100賽前,irunfar.com主編Bryon Powell將他當作一大奪標熱門,進行獨家專訪;《Outside》雜誌甚至派人跟拍他的備戰和參賽全過程。
沃姆斯利的實力究竟有多強?
今年1月,在得克薩斯州Bandera舉行的美國田聯100公里越野錦標賽(USATF 100 km Trail Champs),沃姆斯利以7:46:37奪冠(平均配速4:39),並將原賽道紀錄(8:02:27)一舉砍去15分鐘。
3個月後在加州Sonoma湖50英里越野賽,他再度獲勝並以6:00:52(平均配速4:29)將賽道紀錄縮短將近8分半鐘,比去年的成績快了41分鐘。
沃姆斯利來過中國參賽:去年11月8日,他參加2015酒泉國際戈壁超級馬拉松,以3:37:28榮獲50公里組第三名(平均配速4:20),只輸給兩個肯尼亞人。
青少年時代練過田徑的他,短距離能力同樣強悍:2014年6、7月,他先後在蒙大拿州Missoula參加一英里跑和半馬比賽,前者成績為4分21秒,季軍;後者是1:09:37、亞軍,配速分別達到2:42和3:17。
這還不是沃姆斯利的最好成績。在美國空軍學院上學時,他一英里的最好成績是4分04秒,5000米13分52秒!
早在中學時代,他就拿過亞利桑那州高中越野賽冠軍,一英里能跑到4分17秒,3000米障礙8分41秒。
高中學長帶進門
沃姆斯利14歲剛進高中校隊時,有個高年級學長隊友名叫James Bonnett。此人在美國越野圈內小有名氣:2005年Scott Jurek連續第七次奪冠的那屆西部100,18歲的Bonnett也完成比賽,成為賽事歷史上最年輕的完賽者。
當時沃姆斯利卻不以為然。“我知道他參加這些古怪的比賽,我對此毫無興趣:怎麼會有人想跑100英里啊?”他後來回憶説。
被位於科羅拉多泉(Colorado Springs)的美國空軍學院錄取後,他在課餘時間繼續比賽、訓練,周跑量至少80英里(128.7公里)——在2200米的高海拔上。
在空軍學院畢業典禮上,沃姆斯利與奧巴馬總統握手
2014年,沃姆斯利在蒙大拿州大瀑布市(Great Falls)的空軍基地服役,24小時輪班制的工作導致他訓練有些荒廢。
在當年7月的Speedgoat 50K比賽中,沃姆斯利“完全被所有人碾壓”,僅獲第28名。這一糟糕表現有如當頭棒喝,他決定中止參賽一段時間,因為自己狀態欠佳,不應該勉強上陣,而重大賽事的參賽者大多狀態良好,實力強勁。
重新把他帶進越野世界的,正是高中學長Bonnet。這位老兄加入Ian Torrence組建的AdiUltra團隊之後,把沃姆斯利也拉進來,一起出徵JFK 50英里團隊競賽。
此時距比賽只剩一個月,加之上一屆這支隊伍有太多人退賽,沒拿到成績,因此沃姆斯利被要求必須跟大家一起跑。
在2014年11月22日的比賽中,才跑出一半路程,他就按捺不住,衝到最前面並一直保持到終點,以5:56:31獲勝。
2015年3月,沃姆斯利離開在蒙大拿空軍基地的職位,回到家鄉亞利桑那,終於有時間好好訓練了。
此前一個月在猶他州Moab的Red Hot 55K比賽中,他雖然摔了一跤、扭傷腳踝,仍獲第三名;去年4月首戰加州Sonoma湖50英里,他拿到第五。
此後只要在美國參加越野超馬比賽,沃姆斯利都是所向披靡——直到今年的西部100這場“滑鐵盧”。
其實為了迎接自己的第一場百英里,沃姆斯利備戰不可謂不認真。
賽前三個星期,他前往位於加州Tahoe湖的“山野脈搏(Mountain Pulse)跑步營”,訓練量達到巔峰:連續兩週跑140英里(225.3公里),累計爬升分別為22000英尺和14000英尺(6705米和4267米);其中有不少是和路跑專業選手一起拉20英里以上長距離,在高海拔以每英里6分(3:43/km)的配速。
“我接受了這輩子最大量也是最好的訓練,包括背靠背的140英里周跑量。我在Tahoe的日子真的是非常棒的磨練,讓我對好好跑一場比賽萬事俱備。”
離開訓練營後,他來到距比賽地不遠的加州州府薩克拉門託市,和高中同學兼西部100的私兔James Bonnet一起度過賽前最後一週,作一些最後的訓練,同時敲定補給和裝備細節。
和Scott Jurek一樣,沃姆斯利也吃素,他最喜歡的賽前晚餐是margarita pizza(素食披薩)。“黃金準則是不要吃太多。上高中時我在這方面吃過苦頭,不止一次在賽前的夜晚吃太多,導致第二天上午付出慘重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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