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 | 全馬進三的法國前總理

愛燃燒 於 18/11/2015 發表 收藏文章
假如12年前美國聽了他的話,巴黎恐怖慘案也許不會發生。

11月13日黑色星期五夜晚,“伊斯蘭國”恐怖分子血洗巴黎,屠戮上百名平民,製造一起震駭全球的大慘案。

2006年成立於伊拉克的“伊斯蘭國”,被很多人認為是2003年伊拉克戰爭的產物,而法國當初卻曾經堅決且公開地反對對伊開戰。

引用先見之明

FanPiece TV

2003年2月14日——情人節這天,當時的法國外交部長多米尼克德維·爾潘(Dominique de Villepin)在聯合國安理會發表一篇著名的長篇演説,博得了一陣熱烈掌聲。其中的這一段極具先見之明:
“十天前,美國國務卿鮑威爾先生報告了基地組織與巴格達政權之間的所謂關聯。但基於我們現有的調研和情報,以及與我們盟友的溝通,並沒有任何證據允許我們建立這樣的關聯。另一方面,我們必須評估有爭議的軍事行動對這一方案的影響。這樣的干預難道不會加劇不同社會、文化和人民之間的分歧,從而助長恐怖主義嗎?”(Would not such intervention be liable to exacerbate the divisions between societies, cultures and peoples, divisions that nurture terrorism?)

正是由於擔心被法、俄投票否決,美英等國撤回了它們起草的動武決議案,轉而“甩開聯合國幹革命”,一個月後自行出兵攻打伊拉克。
推翻殘暴的薩達姆獨裁政權固然令人稱快,但中東畢竟是個從未接受過民主啟蒙、一教獨大的火藥桶。美國總統小布什在出手去捅這個馬蜂窩之前,本應先想好十步之外的後手,才不至於貿然放出像“伊斯蘭國”這樣的瓶中惡魔。
題外話按下不表,接下來咱們言歸正傳,只談本文的主角:德維爾潘。
今年2月,筆者介紹過兩位既跑馬拉松、又玩大鐵的政府首腦——澳大利亞總理託尼阿博特和芬蘭總理亞歷山大斯圖布(現在兩人均已成為前總理),他們的馬拉松最好成績分別為3小時46分和3小時11分,屬於業餘選手中的中上和高手水平。
但在總理級的馬拉松跑者中,斯圖布還不是最快的。2005至2007年出任法國總理的德維爾潘,馬拉松曾經跑進3小時!

引用馬拉松PB 2:57
據維基百科記載,1953年出生的德維爾潘,1980年在埃鬆馬拉松(Marathon de l’Essonne)跑出2:57:06的驕人成績。(埃鬆是位於巴黎以南的一個省,隸屬法蘭西島大區)
由於德維爾潘跑馬拉松的時代是在互聯網出現之前,網上能查到的相關資料非常有限。關於上述成績,筆者偶然搜索到了證據:在選手成績榜上,他排名第341位。


“多米尼克德維爾潘從來都不是一個週日跑者(指只在星期天偶爾跑跑的人)。一個青年時代的夢想是(全馬)跑進2小時45分的人,怎麼可能是呢?”2009年專訪過他的法國雜誌《國際慢跑》(Jogging International)寫道。
據德維爾潘自己透露,他總共跑過15個馬拉松。他的夢想和普通跑者沒什麼不同:參加波士頓馬拉松,跑一場百公里越野賽和“地球上最艱難的徒步賽事”。
德維爾潘1953年11月出生在法國前北非殖民地摩洛哥的首都拉巴特。自巴黎政治學院、法國國家行政學院等名校畢業後,他一服完兵役——在“克萊蒙梭”號航空母艦上當海軍軍官,便開始了長達十數年的外交生涯。
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德維爾潘歷任法國外交部非洲事務顧問,駐美國大使館一等祕書、二等參贊,駐印度大使館二等和一等參贊,以及外交部非洲事務首席顧問等職務。
“哪怕是吉布提的無情烈日,還是新德里季風天的酷暑,這位前總理終其整個事業生涯,從未錯過一次跑步——為樂趣,為解壓,也為自我充電。”那篇專訪文章寫道。
德維爾潘對跑步的熱愛,部分遺傳自他父親澤維爾(Xavier)。他自己也帶動妻子和三個子女跑步。
順便説下,德維爾潘中的“de”代表貴族身份,就像戰後著名總統戴高樂(de Gaulle)的姓氏,以及德國人姓氏中的“馮”(von)一樣。不過,他雖然長得一表堂堂,風度翩翩,其實並非貴族出身。“de”這個前綴,只是他的小資產階級祖輩自己加上去的。
但德維爾潘憑藉自己的才幹和努力,最後也算光宗耀祖,於2005年5月被希拉剋總統任命為總理,並被總統當作“欽定接班人”栽培。
可惜2010年宣佈參加兩年後總統角逐的他,由於從未競選過公職,缺乏魅力和選戰經驗,無法爭取到足夠的支持,根本沒機會挑戰黨內死對頭尼古拉薩科齊。
2010年9月,《國際慢跑》雜誌對德維爾潘進行了專訪,地點就在他每天的跑步路線——位於巴黎布洛涅森林的法國賽跑俱樂部門前。在保鏢的護駕下,57歲的德維爾潘面帶微笑地邁開大步,跑了一個多小時。以下摘譯自採訪問答。

引用當總理也天天跑
總理先生,你每週跑幾天?
我爭取每天都跑,哪怕有些日子難度大一些。我平均每週跑六次,只要做得到,我甚至會跑七天。平均每天跑1小時,週六和週日長一些,1個半小時。取決於狀態好壞和飲食等等,我的速度是每小時12公里(5分配速)。我喜歡在中間加速,以便更輕鬆地完成最後20分鐘。
你是否還進行其他運動?
我也游泳,但僅在夏天。總的説來,我不是很熱衷游泳,不過這對我的腰有好處。我還經常練一點體操和腹肌。

你是什麼時候開始迷上跑步的?
很早就迷上了。十歲時我第一次長跑,馬上就喜歡上它;部分是受我父親影響。早在跑步還不流行的時代,他就有此愛好。我在摩洛哥和拉丁美洲長大,我父親每天早上都跑,跑了60多年,驅策他每天跑步的自律感染了我。我小時候經常和他一起跑,後來因為他跑得不快,我們一起跑得少了。
在委內瑞拉首都加拉加斯時,我家靠近一個體育俱樂部。我之所以愛上跑步,有兩個來源:除了我父親,還要感謝一個委內瑞拉年輕運動員,他獲得了1968年墨西哥奧運會的參賽資格。他在加拉加斯的坡道上訓練,每天我都看着他跑過我們家。這種堅持、意志和能量打動了我。他雖然無望獲得好名次,但這種刻苦精神令我難忘。
當時很多小孩都在練百米跑,我卻喜歡長跑。我的訓練方式是帶上一個小晶體管(收音機),收聽菲德爾卡斯特羅的演講。那些演講沒完沒了,每天我都在聽卡斯特羅對他的同志們的訓話。

在學校你也跑嗎?
上學時我經常踢足球,是我們學校法國-委內瑞拉隊的隊長。我在場上的耐力引起教練的注意,他選中我去跑中距離。12歲那年,我在學校的年度3000米比賽中獲勝,其他選手年齡比我大得多。這時我意識到,自己真的很喜歡跑步。

喜歡獲勝的快樂?
不。跑步給我的樂趣遠多於競爭的慾望。我跑過15個馬拉松,我還記得埃鬆省或謝夫勒斯山谷(Vallee de Chevreuse)馬拉松,參賽者什麼背景都有。每天早上我離開位於巴黎第17區的家,跑向布洛涅森林,在兩頭遇上的差不多都是同樣一些人。有個巡夜者每天都跑30公里,雖然我向他解釋,這樣提高不了成績,但他不為所動。

你喜歡自己跑還是有人作伴?
我自己跑,但我更喜歡結伴跑。只要能夠,我就和朋友一起跑,我和一些好友結伴跑過數千公里。我總是用可以説話的速度跑,喜歡邊跑邊聊。我覺得跑步時人的頭腦會聰明很多,會產生很多主意,這是一種智力的釋放,讓我們變得富有創意和想象力。我的很多想法都來自於跑步。2010年1月在清流案開庭前幾個月,跑步對更是我必不可少。要不是跑步,我不可能這樣平靜、放鬆地度過那個時期。
(同樣愛好跑步的德維爾潘和薩科齊)
在那種情況下,你還每天跑步?
每天都跑。越是困難,我越需要跑步。跑步不是一天中可有可無的事項,恰恰相反:工作負荷越大,越有必要跑步。

20052007年,你在希拉剋總統手下當總理時也跑?
對我來説難度很大,但我努力爭取每天都跑,哪怕只跑一小會兒。我經常在馬提尼翁公園(parc de Matignon;馬提尼翁府即法國總理府)跑,老實説那並不是理想的跑步場所,地方很侷促,享受不到跑步的樂趣。愛麗捨宮(總統府)更糟糕,因為它更小。

引用人生三個跑步目標
你還記得你的第一個馬拉松麼?
我的首馬,記得是1980年的巴黎馬拉松,當時我24歲(原文如此),還在國家行政學院。

馬拉松對你來説意味着什麼?
跑馬拉松時,你不能作假。所有參加者都有着相同的價值觀。我喜歡這種運動的單純。馬拉松要求你要非常謙卑。大家之間不再有社會和文化差異,每個人都努力跑出好成績。巴黎馬拉松向殘疾人開放,這一點很讓人感動,這種團結一致凝聚了所有參賽者,我喜歡這種精神。你首先是和自己比,為超越自己而戰,但也為了分享。大家和精英一同出發。


你的最好成績是在哪裏跑的?
埃鬆馬拉松的2:57,它留下的記憶有好有壞。矛盾的是,這場馬拉松我跑崩了。我犯了新手的錯誤,起步時太興奮、跑太快,前30公里按2小時40分的配速跑。到了33公里,我感覺很好,於是緊跟三名比我快得多的選手。我的速度是每小時15公里(4分配速),他們要快很多。因為感覺良好,我還提速了。一公里後,轟的一聲,我爆掉了,不得不走了整整1.5公里。這種比賽中犯錯誤的經歷很有教益,連老手也會犯。

你的目標是多少?
我的目標一向是跑進3小時。我還有另一個更祕密的目標,不幸的是從未實現過:跑進2小時45分,獲得波士頓馬拉松參賽資格。有三個目標我從未做到過,但仍然希望能夠實現:波士頓馬拉松,(在法國南部比利牛斯山區舉行的)Millau百公里,以及(在摩洛哥南部舉行,為期6天,總里程251公里的)撒哈拉馬拉松(Marathon des Sables)。

你帶動了親人跑馬拉松?
在我們家,我妹妹、弟弟和妹夫都跑過馬拉松,還有兩三個侄兒也跑過。我妻子跑過兩次,當時我們還沒有結婚。我承認這很讓我吃驚,特別是因為她從未真正訓練過(沒跑過10到15公里以上)。按説她一個也完成不了,但她第一個跑了不到5小時,第二個不到4小時!

什麼時候你跑步最麻煩?
當然是當外長的時候,經常要倒時差。記得一次出席七國集團會議,先坐15小時飛機,再坐3小時汽車,才抵達我們的酒店——坐落在加拿大深山。我們才抵達10分鐘,我就帶着整支保鏢隊伍出去跑了1小時15分鐘,讓他們吃盡苦頭。跑步的魅力在於,不管在世界任何地方,只要穿上跑鞋和短褲,你就可以出去跑一圈30公里。我試着在世界所有國家跑步,有時還迷路過。

近期有參賽計劃嗎?
明年(2011年)我想再次參加巴黎20公里比賽——和我兒子一道。我很樂意和他一起跑一場馬拉松。不過他才22歲,有的是時間。不管他的第一場在哪裏,我都會很高興和他一起跑。如果我有足夠勇氣,且作過充分準備的話,我也許想去跑撒哈拉馬拉松。過了一定的年紀,做事就不敢太輕率。(圖3:2009年,德維爾潘在巴黎20公里路跑比賽中)


資料來源:愛燃燒,作者:洪立

留言


請按此登錄後留言。未成為會員? 立即註冊
    快捷鍵:←
    快捷鍵:→